##HIDEME##

2007年4月16日星期一

奢谈“爱情”

  如果是五年前,我可为此题洋洋洒洒地垒起一大篇。
  那时我十五岁,正是孩童初梦的年纪,却已经颇为早熟地在没有情爱经历的状况下胡乱涂鸦,“畅谈”爱情。并且还会自以为是,在心底嘲笑父辈那年月,没有如今炽热的的爱情。
  仅仅是五年后,提笔落下“爱情”二字,别扭之极。难道我老了?对此,我羡慕那时的懵懂情怀。只有那是属于“爱情”的年纪,也只有它可被用来奢谈“爱情”。无论你是富有、美丽、才华又或是拥有了名望,即使饱经沧桑,自命不凡,统统没有资格妄想关于爱情的种种。在你心地里刻下地越多,你便越没有力气;在你梦里划过越多,你就越没有空间留给狂乱无边的臆想。于是,也好,不去想那个被歌颂作永恒的主题的字眼。
  爱情,我不是嘲笑它与幼稚的年龄为伍,是仰望它的遥不可及,同时,流露一点点貌似痴人呓语的渴望。
  请听我说啊:恋爱和它绝不是一回事,及至婚姻,此间几者全不能等同。一个人的幻想,算作爱情,因为“爱”与“情”二者兼具;两个人的浪漫幽会、吵吵闹闹算作恋爱,那是加入了个人行为的互动;一日三餐、柴米油盐、终日相对、纷纷合合算作婚姻。
  婚姻稳固、感情平淡的夫妇,着实让人羡慕,且有可能他们还曾拥有炽热的爱情,甜蜜的爱恋岁月。
  某些人有,某些人无。我不刻意求逐。
  
  假如某日某君路过,全可当鄙人胡言乱语,毕竟我二十,已过可以奢谈的年岁。尽是牢骚满腹而已。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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